物監局
操守

習近平國家主席、總書記講話:「...我們就是在不折不扣貫徹著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我們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5年2月)
「......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重大責任,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2022年1月) 
擁護習主席這兩句講話的精神,並以這精神來處理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在投訴個案 (C4083/2023 & C1785/2024) 之荒謬工作表現
為提升物監局的專業水準,以盤問證人方式來處理這兩個個案

些網頁設計按何經理的要求,並參考遺產分配次序安排來設計,藉此加快釐清問題,物監局可隨便更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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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之4份物業轉讓契 (Assignment) 呢? (電郵內容全文) 當然是絕對妥當收到,並已詳細閱讀四份物業轉讓契的詳情、細節及瞭解交易內容。      預設答案
67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根據大廈公契第一條款之 definition和附件一,保留地方是指包括38個平台(flat roof)、2個空地 (space)、4個儲物室 (store room)、大廈公契圖則內油上黃色的地方、在附件一內提及的地方和四幅大廈外牆呢? 當然是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68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根據大廈公契第一條款之 definition,保留地方與住宅單位、商舖、外牆、停車場等等有相同獨家使用權 (exclusive use)、佔用權(occupation)和享用權 (enjoyment)呢? 當然是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69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根據 B 期大廈公契附件 一,保留地方佔有不可分割業權份數 17,426 份之 181 份呢? 當然是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70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根據大廈公契第11.02(b)(vii)、(ix)及第11.04(i)段規定,若發展商、Breamar West Limited (太古地產集團成員)、是業主,發展商是不需承擔維修保養和管理費,而要其他業主承擔發展商需承擔發展商的責任呢? 當然是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71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大廈公契第11.02(b)(vii)、(ix)及第11.04(i)段的規定,處於政府未有在 1992年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前,而根據土地法 (Land Law) 是有效的法律條文呢? 當然是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72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政府在 1992 年 7 月 3 日刊登憲報提出法案修訂香港法例第 344 章(現稱為”建築物管理條例”),而這個法案在 1992 年 7 月 15 日於立法局首讀,並在 1993 年 5 月 5 日三讀通過成為法律 (可參考附件立法局之公開資料)呢? 當然是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73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法案委員會召集人李鵬飛議員在進行二讀時,第一句就指出「the Bill before us aims to facilitate the formation of owners' corporation and to repeal those provisions in the existing Deeds of Mutual Covenants which are unfair to flat owners.........」, 因此加入建築物管理條例第 34G 和 34H 條來剝奪發展商在土地法 (Land Law) 的權利,令小業主不需承擔發展商的責任 (可參考附件立法局之公開資料),此法案並在同日三讀通過成為法律呢? 當然是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74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之 1993 年 5 月 7 日業主代表會會議紀錄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完全瞭解其內容及影響。      預設答案
75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之 1993 年7 月 9 日業主代表會會議紀錄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完全瞭解其內容及影響。      預設答案
76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之 1994 年1月 6 日業主代表會會議紀錄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完全瞭解其內容及影響。      預設答案
77 在1993年5月7日、1993年7月9日和1994 年1月 6 日業主代表會會議紀錄,顯示主持會議的人士是 Harvey Liu,他的中文名字是廖永泰先生。他的現職是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助理董事,並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編號 P1-062721。請問你們有沒有向廖永泰先生查詢,有關上述提及太古地產有限公司將保留地方業權轉移到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詳情呢? 當然是絕對有,而廖永泰先生非常合作,並詳細向我們講述內容,因此我們完全瞭解其內容及影響。      預設答案
78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在1994 年1月 6 日業主代表會會議紀錄,顯示廖永泰先生向業主代表匯報,政府已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針對大廈公契不平等條款,並在會紀錄第3.1段記載「In order to tackle the unfair DMC terms, the recently enacted Building Management Ordinance (BMO) provided that all owners of any undivided shares (whether vacant or not) had to pay for their share of the service & management fees」。在會紀錄上記載這次政府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的影響,即確認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完全清楚知道,鯉景灣大廈公契含有不平等條款在內呢? 當然是絕對清楚知道在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後對發展商的影響。      預設答案
79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平台 (Flat Roof)租約副本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清楚知道其內容細節。      預設答案
80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在1994年1月6日會議紀錄第3.2段「Only the first-hand owner had to pay for the HK$10 one -for-all license fee for the use of the Garden/Flat-roof and since than no S/M Fee was required for the said area」清楚記載及確認保留地方、包括平台、在未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前是不需要交管理費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清楚知道其內容細節      預設答案
81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在1994年1月6日會議紀錄第3.6段「R.C. members suggested that full S/M fee should be paid by the owner/tenant of Garden/Flat-roof premises and next step would be depend on their reaction. It was exmphazied that appropriate timing was a very improtant factor contributing to the final consequence」清楚記載及確認保留地方、包括平台、在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後,業主代表表態需落實新法例收取管理費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清楚知道其內容細節      預設答案
82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1994年4月19日那份物業轉讓契 (B期),顯示孖仕打律師行之檔案編號 AA/AFK/S39/92/937936/5[D97'92/s1](120893) ,即表示這份文件是1993年8月12日版本,而等到知道業主代表對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後的反應,才決定落實簽署動作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清楚知道其內容細節      預設答案
83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1994年4月19日那份物業轉讓契,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受託人 (trustee) 身份代表全體鯉景灣屋苑業主向發展商、Braemar West Limited、購買保留地方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清楚知道受託人之法律限制及責任      預設答案
84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由孖士打律師行之 2005 年 5 月 21 日法律意見書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清楚知道其內容      預設答案
85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孖士打律師行之 2005 年 5 月 21 日法律意見書第4段確認指出,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全體鯉景灣屋苑業主向發展商、Braemar West Limited、購買保留地方的權力來源,是引用大廈公契第 9.03(u) 段條文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清楚知道其內容      預設答案
86 請問你們有沒有詳細閱讀大廈公契第 9.03(u) 段「9.03The Manager shall have the sole and absolute power and authority without reference to any of the Owners to do all or any of the following acts and things namely:- (u) To have the sole right to represent all the Owners in all matters and dealings with Government or any statutory body or any utility or other competent authority or any other person whomsoever in any way touching or concerning the Land and the Buildings as a whole, its equipment, apparatus, services and facilities and the building staff and attendants with power to bind all Owners as to any policy adopted or decision reached or action taken in relation to any such dealings.」呢? 當然是絕對有,並清楚知道其內容      預設答案
87 首先要詳細解讀大廈公契第 9.03(u) 段,採用刪除法來刪除不相關內容。第一要處理 Braemar West Limited 身份部份,Braemar West Limited 並不是 [Government or any statutory body or any utility or other competent authority],故此要在該條文內刪除。 在刪除後,該條文變為「9.03The Manager shall have the sole and absolute power and authority without reference to any of the Owners to do all or any of the following acts and things namely:- (u) To have the sole right to represent all the Owners in all matters and dealings with any other person whomsoever in any way touching or concerning the Land and the Buildings as a whole, its equipment, apparatus, services and facilities and the building staff and attendants with power to bind all Owners as to any policy adopted or decision reached or action taken in relation to any such dealings.」。請問你們是否同意這個解釋呢? 當然絕對同意這個解釋及內容完全正確,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88 繼續詳細解讀大廈公契第 9.03(u) 段,採用刪除法來刪除不相關內容。第二要處保留地方部份,保留地方 並不是 [ its equipment, apparatus, services and facilities],故此要在該條文內刪除。 在刪除後,該條文變為「9.03The Manager shall have the sole and absolute power and authority without reference to any of the Owners to do all or any of the following acts and things namely:- (u) To have the sole right to represent all the Owners in all matters and dealings with any other person whomsoever in any way touching or concerning the Land and the Buildings as a whole,  and the building staff and attendants with power to bind all Owners as to any policy adopted or decision reached or action taken in relation to any such dealings.」。請問你們是否同意這個解釋呢? 當然絕對同意這個解釋及內容完全正確,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89 繼續詳細解讀大廈公契第 9.03(u) 段,經過採用刪除法來刪除不相關內容後,這段授權條文「9.03The Manager shall have the sole and absolute power and authority without reference to any of the Owners to do all or any of the following acts and things namely:- (u) To have the sole right to represent all the Owners in all matters and dealings with any other person whomsoever in any way touching or concerning the Land and the Buildings as a whole,  and the building staff and attendants with power to bind all Owners as to any policy adopted or decision reached or action taken in relation to any such dealings.」變成空洞條文,無事可以做。請問你們是否同意這個解釋呢? 當然絕對同意這個解釋及內容完全正確,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90 在上一條問題已釐清大廈公契第 9.03(u) 段的權力,並沒有授權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全體業主向發展商購買保留地方。因此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信托人身份代表全體業主購買保留地方是越權行為。 根據終審法院法官 Mr Justice Chan PJ: 在 MERCK SHARP & DOHME LIMITED v THE REGISTRAR OF PATENTS 案 [FACV 11/2002] said 「..... 32. There is no doubt that if, in purporting to make subordinate legislation, a public authority acts beyond the powers conferred by the enabling Ordinance, such legislation may be struck down by the courts as ultra vires and of no legal effect: see, for example, Hoffmann-La Roche & Co A G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rade and Industry [1975] AC 295, per Lord Diplock at 365....」案例,那四份 1994 年 4 月 19 日物業轉讓契 (assignment) 是對全體業主毫無法律約束力,並可以確定是虛假文件。請問你們是否同意這個解釋呢? 當然絕對同意這個解釋及內容完全正確,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91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在1994年4月19日那4份物業轉讓契 The Schedule 第2段「Exceptionsand reservations:-......the exclusive use occupation and enjoyment.....」內之保留條款呢  當然絕對察覺到,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92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發展商和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1994年4月19日那4份物業轉讓契 The Schedule 第2段「Exceptionsand reservations:-......the exclusive use occupation and enjoyment.....」內之保留條款,是引用     Cap 219 Conveyancing and Property Ordinance section 17 「Assignment passes whole estate - Unless the contrary intention is expressed in the assignment, an assignment shall operate to assign all the estate, right and interest in the land assigned which the assignor has in that land and which he has the power to assign.」的漏洞,試圖將責任推向全體鯉景灣業主,而將利益保留在發展商身上呢  當然絕對察覺到,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93 請問你們是否明白及清楚知道在1994年4月19日那4份物業轉讓契 The Schedule 第2段「......the exclusive use occupation and enjoyment.....」內之保留條款,是相等於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H條「Duty to maintain property - (1) 」Where a person who owns any part of a building, has the right to the exclusive possession of any part of a building or has 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 use, occupation or enjoyment of that part, as the case may be, but the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in respect of the building does not impose an obligation on that person to maintain the part in good repair and condition, that person shall maintain that part in good repair and condition.   (2)  The obligation in subsection (1) shall be deemed to be an obligation owed to all owners of the building under the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之擁有人呢  當然絕對明白及清楚知道,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94 請問你們是否明白及清楚知道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H條「Duty to maintain property - (1) Where a person who owns any part of a building, has the right to the exclusive possession of any part of a building or has 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 use, occupation or enjoyment of that part, as the case may be, but the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in respect of the building does not impose an obligation on that person to maintain the part in good repair and condition, that person shall maintain that part in good repair and condition.   (2)  The obligation in subsection (1) shall be deemed to be an obligation owed to all owners of the building under the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之維修責任只落在擁有獨家使用、佔用或享用的人身上,而不適用在沒有獨家使用、佔用或享用之業主身上呢  當然絕對明白及清楚知道,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95 請問你們是否同意,發展商和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簽署1994年4月19日物業轉讓契之後,也不能逃脫承擔保留地方的維修保養責任呢  當然絕對同意,但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96 請問你們收到附件之 1994 年核數報告及帳目 當然絕對有,並有詳細閱讀以審核之會計帳目      預設答案
97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太古地產集團員工、R.K.R. Fullerton、在1994年4月19日那4份物業轉讓契和 1994 年核數帳目內,分別代表發展商、Braemar West Limited 和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呢 當然絕對有察覺到,並清楚看到在簽名附近有 R.K.R. Fullerton 的名字和簡寫      預設答案
98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太古地產集團員工、R.K.R. Fullerton、在 1994 年核數帳目內,確認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並沒有代表全體鯉景灣屋苑業主購入保留地方,兼同意核數師報告指出,該年度之帳目是 true and fair 呢 當然絕對有察覺到,並清楚看到在簽名附近有 R.K.R. Fullerton 的簡寫      預設答案
99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有關保留地方之來往電郵及信件 當然絕對有      預設答案
100      
101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鯉景灣屋苑管理處註場總經理、王國柱、經查核帳目後,確認鯉景灣屋苑全體業主並沒有支付 1994 年 4 月 19 日那 4 份物業轉讓契之交易金額 4 元呢 當然絕對有察覺到,並完全知道保留地方那 4 宗交易完全未完成      預設答案
102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 1994 年 4 月 19 日那 4 份物業轉讓契在未有完成交易及得到全體鯉景灣屋苑業主合法授權下代表全體鯉景灣屋苑業主簽署這宗交易,就送去打釐印 (Stamp)及向土地註冊處登記,是完全滿全刑事罪行之 actus reus 元素、more than preparatory,經已觸犯意圖、制造虛假交易、制造虛假文件、欺詐等罪行呢 當然絕對有察覺到,並完全絕對知道發展商和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觸犯刑事罪行      預設答案
103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涉及保留地方內與住宅單位相連 Flat Roof (平台) 之 Land Register 當然絕對有,並清楚其內容及法理依據      預設答案
104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在與住宅相連的 Flat Roof (平台) 之 Land Register 內顯示有一份日期為 1988 年 8 月 9 日租約 當然絕對有察覺到,並清楚知道這份租約期長至 2050 年 7 月 24 日      預設答案
105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在與住宅相連的 Flat Roof (平台) 之 Land Register 內顯示有一份日期為 1994 年 1 月 14 日租約轉讓契呢 當然絕對有察覺到,並清楚知道這份租約轉讓契是因相連住宅轉換業主,按地契和土地法 (Land Law) 將相連之平台轉讓給新業主      預設答案
106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在與住宅相連的 Flat Roof (平台) 之 Land Register 內,沒有任何文件顯示發展商將租約的業權轉讓給新業主呢 當然絕對有察覺到,並絕對清楚知道及明白,但我們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07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已有出租合約那些 Flat Roof (平台) 在 1994 年 4 月 19 日物業交易後,租約之業主維持是發展商呢 當然絕對有察覺到,並絕對清楚知道及明白,但我們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08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到,管理公司指向那些與住宅單位相連之 Flat Roof (平台) 收取管理費,而其他保留地方沒有收管理費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及明白,但我們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09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到,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 1994 年 4 月 19 日物業轉讓契聲稱是以受託人 (trustee) 身份代表全體鯉景灣屋苑業主持有保留地方,而沒有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申請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牌照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及明白,但我們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10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到,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沒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牌照情況下,提供信託服務是觸犯香港法例第615章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F條,最高可被判第6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及明白,但我們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11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到,基於上述事實和論證,發展商、Braemar West Limited、和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觸犯或涉嫌觸犯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偽造的罪行「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犯偽造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及明白,但我們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12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到,基於上述事實和論證,發展商、Braemar West Limited、和鯉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觸犯或涉嫌觸犯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75條<管有虛假文書的罪行「(1)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保管或控制該文書,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2)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保管或控制該文書,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3年。」>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及明白,但我們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13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到,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77條<屬刑事罪的管有>的定義是「凡任何人保管或控制任何文書或物品根據本部乃屬犯罪者,則即使某人並非自行保管或管有所述文書或物品,如該人明知而故意由他人實際保管或管有所述文書或物品,或將其置於任何建築物、寓所、公寓、田野或其他地方,不論該處是否被圍起,及是否由其本人佔用,亦不論上述文書或物品是否為供其本人或他人使用或為他人利益而在上述情況下予以保管或管有或置於上述地方,該人亦須當作保管或控制所述文書或物品。」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及明白,但我們拒絕接納這個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14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之李郭羅律師行 2010 年 9 月 20 日法律意見信件呢 當然絕對有及明白內容,而我們完全接納信件的意見,因為對被投訴者有利,同時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15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之何超光之觀察意見書 當然絕對有及明白內容,而我們完全拒絕接納該意見書的意見,因為該意見書引述相關法律理據來指出李郭羅律師行之錯誤法律意見,並對被投訴者不利,同時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16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被投訴人接到相反法律意見,堅持拒絕履行受託責任 (fiduciary duty) 去弄清楚法律責任,從而繼續/持續詐騙全體鯉景灣屋苑業主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而我們接受被投訴人的不負責任行為,讓李郭羅律師行之錯誤法律意見用作詐騙全體鯉景灣屋苑業主,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17 請問你們知不知道,大廈外牆是保留地方的一部份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118 請問你們是否記得,大廈外牆在大廈公契第1.01段已清楚界定,其業權與住宅/商場之業權是完全相同 ,只是業權分數有分別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道      預設答案
119 請問你們是否記得,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H條「維持物業的職責 (1) 凡擁有建築物任何部分的人,或對建築物任何部分具有獨有管有權的人,或對該部分具有獨有的使用、佔用或享用權的人(視屬何情況而定),雖則該建築物的公契並無對該人施加維持該部分修葺妥善及狀況良好的責任,該人亦須維持該部分修葺妥善及狀況良好。(2) 第(1)款的責任,須當作為根據公契對建築物的所有業主負上的責任」呢 當然絕對記得及清楚知道業主的責任      預設答案
120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附件之鯉景灣屋苑2020年度核數報告2022 年度鯉景灣屋苑A期財政預算案 當然絕對有,並已詳細閱讀內容兼完全明白細節      預設答案
121 請問你們有沒有在調查過程中,要求被投訴人提交附件之鯉景灣屋苑 B 期 2020 年度未經審核之財務報告呢  當然絕對没有,因為絕對需要避免接觸到對被投訴人不利之任何證據,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22 請問你們有沒有察覺到,有一項開支在鯉景灣屋苑 B 期 2020 年度未經審核之財務報告被稱為「外牆維修工程 External Wall Repairing Work」,而在核數報告被稱為「Improvement work for maintenance 」呢  當然絕對清楚察角到,但拒絕接納該項開支被稱為「外牆維修工程 External wall repairing work」,因為該項開支的名稱對被投訴人不利,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23 請問你們知不知到,鯉景灣屋苑在 2020 年度內,被被投訴人自行決定動用四期業主資金共 1,378,625 元為「外牆維修工程 External Wall Repairing Work」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到,但拒絕接納該項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24 請問你們知不知到,被投訴人自行決定動用四期業主資金共 1,378,625 元為「外牆維修工程 External Wall Repairing Work」的擁有人、Braemar West Limited、進行外牆維修工程是觸犯建築物管理條例 34H 條<Duty to maintain property - (1) Where a person who owns any part of a building, has the right to the exclusive possession of any part of a building or has 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 use, occupation or enjoyment of that part, as the case may be, but the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in respect of the building does not impose an obligation on that person to maintain the part in good repair and condition, that person shall maintain that part in good repair and condition. (2)  The obligation in subsection (1) shall be deemed to be an obligation owed to all owners of the building under the deed of mutual covenant. > 和其他刑事罪行、例如盜竊、欺詐等等等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到,但拒絕接納該項事實,因為要落實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政策<根據物監局非公開指令和辦事準則「第一條:持牌人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持牌人受到質疑或投訴,請看第一條」。基於這個非公開指令,我必須拒絕接納任何對持牌人不利的證據或論述,只能接納持牌人的解釋,並引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18條阻止投訴個案的成立>,故此需要只看我們喜好有關連的法律原則,讓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落實政策。      預設答案
125 你們既然已知到,被投訴人在保留地方問題上已觸犯多項刑事罪行,而你們不進行法定之紀律聆訊,同時不接納投訴人的投訴。並讓被投訴人持續持有有效之物業管理人牌照畫物業管理公司牌照。請問你們是否知道,你們已經觸犯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盜竊、串謀欺詐等等罪行呢  當然絕對清楚知到,但我們有暫委法官、執業律師、政府署長級官員作為我們後盾。我們完全不怕政府會檢控我們,而我們實質擁有基本法第85條之<不受法律追究>特權,故此我們可以隨便使用我們喜歡的方法來處理任何投訴。      預設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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