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是每個人生活必需的一個重要部份,住所更是重要投資的一環。 物業管理質素是嚴重影響物業的價值,因此優質物業管理是樓宇保值的一個重要元素。 但是有很多大廈公契以「越無賴,越獎賞」原則來寫,更採用土地法之法律漏洞來欺凌小業主。 一般公契都會規定業主只是被諮詢對象,但一切決定權在管理公司手上。更離譜是業主們更要承擔管理公司犯法所產生的賠償。 如果結合無良律師,情況更恐怖。背後原因是管理公司的收入是按物業管理支出成正比。即管理公司越花費業主的錢越多,經理人酬金越多。 未計算其他巧妙安排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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